最佳利益金句_第9、10集

[第9集]

074.律師跟騙子真沒兩樣,只是律師穿得比較體面。By江紹宏

075.血緣跟感情是沒有關係…人的貪婪是沒有底限~~By方箏
人最後的底線,是良心與道德,這也成了很多人堅持下去的理由,至少,能期待看到最終的覺醒!

076.回憶是什麼?放在心裡、腦海裡的才叫回憶!By陳博昀
執著於物質的表象,往往讓人失去理智,真正珍貴的東西,是刻在心中、腦中,誰也拿不走的~

077.不是自己的東西就不能拿。By小雲
那些東西不是我的!!!我只知道我媽教我的,不是自己的東西就不能拿。
至少20憶起跳的遺產,你要拋棄繼承嗎?

📝特留分解釋

民法有關繼承的規定,
#應繼份是指按照繼承人的人數計算,每個人可以獲得遺產的比例,譬如有三個第一順位的繼承人,那麼,每個人的應繼份就是三分之一。
#特留分則是法律設計出來對遺產繼承人的最低保障;除了兄弟姊妹及祖父母這順位繼承人的特留分是應繼份的三分之一外,其餘特留分是應繼份的一半。

(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順序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以下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
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
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078.很多事情應該見好就收。時代在變,很多事也要跟著變……By 江紹宏

079.法律會幫懂得怎麼使用它的人。By陳博昀
被法律冤枉,毀了前途和家人...是可恨的!但至少還有再審這條路,有機會可以救出來……。只是,需要的是願意站在一起的夥伴們,就像方箏和陳博昀站在這裡,雖然不敢說一定勝訴,但會想辦法用法律往勝訴的目標走。

080.面對任何狀況都要平心靜氣,不要被當事人牽著鼻子走!自己的步調得自己掌握....

[第10集]

081.正是因為愛,才會懷疑。就是因為在乎,才害怕面對真相。By姿君

082.一個律師只打擊檢方證據是沒有用的,必須更積極證明當事人無罪,要說服坐在上面的法官。By賀航
合議庭有三個法官,每一個都是關鍵,律師必須說服三個法官,才能為當事人爭取利益。

083.法官不是正義女神手中的天秤,可以正確無誤地衡量誰對誰錯。By賀航

084.一次一次從跌倒中看見成長,就像為師為娘的,總是欣慰。

085.無論發生什麼事你一定都能挺過去,因為你是我最厲害的指導-方律!By陳博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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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句內容及照片來源:最佳利益FB粉絲專頁

2019/07/18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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